柏杨坝镇中、小学申报教师岗位量化细则表 | ||||||
单位: 姓名: 申报岗位: 学 级教师 级岗位 年 月 日 | ||||||
项目 | 权重 | 内 容 | 自评分 | 校评分 | 审核分 | |
一、 师德 师风 |
5 | 1、无赌、毒、黄,未参加任何邪教、伪科学组织者记1分。 | ||||
2、热爱教育事业、关心爱护学生,无体罚或变相体罚 | ||||||
3、未违背计划生育政策、无治安行为处罚者记1分。 | ||||||
4、民主测评:50%以上优秀记2分,50%以上合格者记1分,基本合格者记0分。 | ||||||
二、教龄 | 10 | 每年以0.3分计加到10分为止。(34年为满分) | ||||
三、学历 | 5 | 1、中学:专科及以上(本科、双学历)记5分,专科以下记4分。 | ||||
2、小学:中专及以上(专科、本科、双学历)记5分,中专以下记4分。 | ||||||
四、现任 职称年限 |
10 | 已聘为员级、助理级、中、高级职称1年计1分,累计满10分不再加分。 | ||||
五、出勤 | 10 | 1、以07-08、08-09、09-10三年度6个学期计算,出满勤计10分。 | ||||
2、全年度事假累计5在不扣分,6-10天计3分,11-15天计1分,超过15天或旷工一 次不计分。三年中,按扣分最多的一年计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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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全度度病假累计30天内不扣分,超过31-60天计5分,超60天不计分。 | ||||||
六、工作 量 |
20 | 1、完成平均工作量记18分,超过平均工作量每2节加1分,满20分不再加分;每差3节 扣1分,学校安排其他工作而未任课人员(管理人员除外)计平均工作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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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任党、团、工会、教研、年级组长、班主任、大队辅导员等其他职务人员经考核优 秀加2分、合格加1分。满20分不再加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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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 、 工 作 业 绩 |
40 | 表彰5 分 |
1、表彰:中心学校、镇党政2分,市教育局、工会、妇联、团委表彰计2.5分,市委、 市政府表彰计3分,州级4分,省级及以上表彰计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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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教 学30分 |
2、教育教学:以近3年度春秋季期末考试成绩合并平均值计算名次(若学校安排其他工作 的经民主测评:优秀计30分,称职计28分、基本合格记10分),均分每一名计30分,名次每降低1名扣2分,与邻近上一名比较均分值2分以内只扣1分,(初中、柏小以校计算,但柏杨小学均分低于其他任何一所小学同级同科均分的,其名次依次排列,分数递减。其他小学按高山片、低山片、平坝片各4个单位分另计算),第六名及以后的名次均得1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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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传 1.5分 |
1、宣传报道:近两年,每篇0.3分,最高可加到1.5分。 | |||||
论文 1.5分 |
2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撰写的论文:近两年,中心学校按上级安排下发的,经中心学 校备案的论文,每篇0.5分,最高可加到1.5分,(正规发行的期刊记分但必交原件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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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质课 等2分 |
3、优质课、案例、说课等:近两年,经中心学校组织,州级及以上记一次2分,镇、市 级记一次1分,不累计计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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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有关 说明 |
1、所有学历证件必须上交原件。 2、所有表彰证件只限量化表中所列出的相关部门及党政表彰的证件,多级别的只按最 高级别计一次分。有效证件时间为近2年度(08-09,09-10年度)即自08年9月1日-- 2010年5月31日止,审核时必须上交原件,若姓名、时间有涂改现象者,计0分。 3、教师出勤由学校统上3年度6学期的情况,由学校统计盖章、校长签字后,连同原 始出勤记载一并备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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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分 | 100 |